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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落实爱心助学行动,促进我县青少年事业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法律法规和《怀宁县慈善协会冠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共青团怀宁县委员会向怀宁县慈善协会定向捐赠并设立“怀宁青年”爱心公益冠名基金,同时设立子基金,用于困难青少年群体的助学帮扶及支持青少年相关的服务项目。项目运行周期为3年。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,共青团怀宁县委员会委托怀宁县慈善协会作为项目实施主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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